這應該會是台灣民選總統史上最傷眼的競選標誌之一。(但上回連宋的殘障車位double版絕對是勁敵)再來瞧瞧所謂的設計理念。
實在是都不想說了,台灣的死政客是非得要把每種顏色都釘上TAG嗎。
用七種色彩來象徵他包容黨派,結果顏色過多反而成為最大的敗筆,七隻造型很不存在的手黏手矮人,用士農工商原民客家一個都不得罪的邏輯(其實也沒對到每個色彩),卻是種超家家酒式的幼稚思維,和樂融融的大同世界,其實還不是被切割成七類七色。要這麼看圖說故事的話,不如去出個單行本。
構成元素七零八落,思考倒退,美感短路到拿去交學生作業都會被死當。
反過來看看馬英九的藍鵲,最起碼用一個標誌該具備的重點:一目了然的概念,能讓人留下印象的視覺。這個logo怎麼看都會讓人立刻知道是"一隻飛翔的藍鳥",造型的完成度也明顯好的多了。
那種我就是藍的態度也好過在那邊裝什麼鄉愿的長廷綠。
(不過你有必要在十個字裡面就重複兩次台灣嗎?)
民進黨政府一直文化創意產業個的不停,但回到選舉文宣這種最易顯露出一些美感基本素質的東西上頭時,還是會自動切換到"有的用就好了啦"的模式。這個看起來像是去團體服裝店找工讀生亂做的logo,大概只有500塊的價值。
話說回來,別的國家的競選標誌又是如何。
每次都跟台灣差不多時候在選舉的美國,他們候選人的競選標誌真的是一致到讓我驚奇,每個參選人,不分黨派不分立場,幾乎都是以美國旗的紅藍白,星星,條紋幾種單純,象徵意義鮮明的元素在做設計,候選人的名子就大大的打在中間,偶爾加上年份。不像台灣除了總是有牽扯個沒完沒了的色票情節,還有像在開動物園一樣的精神比喻。
2007/10/01
藍鵲PK七矮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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